翌日,早饭后。
陈最驱车来接二人前往白马山庄。
这里是霍聿尧的私产之一,四周林木环绕,环境清幽,还辟有一处马场。
闲暇时,他常会来此骑马、饮茶,放松身心。
庄园里养着数匹精品良驹,其中最受珍视的,便是霍振林在他十岁生辰时赠予的汗血宝马。
车子刚驶入庄园,一匹纯白骏马便迎面疾驰而来。通体毛发如霜雪般莹润顺滑,在阳光下泛着绸缎般的柔光,身姿修长挺拔,四蹄矫健轻盈,奔行时气势凌厉又不失优雅,神骏非凡。
顾晚初的目光瞬间被吸引,忍不住轻声赞叹,“好漂亮。”
霍聿尧唇角微扬,“眼光不错,它叫白雪,是纯种纯白汗血宝马。”
“它好像知道是你来了。”
陈最适时开口,“白雪通灵性,认得霍总的车。只是性子极烈,从小到大,只亲近霍总一人。”
上次有客人来庄园做客,只是贸然伸手想摸一摸白雪,当场被它踢断三根肋骨。
越是极致美好的事物,往往越伴随着致命的危险。
车子停稳,霍聿尧推门下车。
白雪立刻放缓脚步,温顺地跑到他面前,头颅轻轻蹭着他的手臂,亲昵又依赖,全然不见往日生人勿近的桀骜。
他抬手揉了揉马颈间顺滑如缎的白毛,黑眸含着浅淡笑意,侧头看向车内,“晚初,过来。”
顾晚初抿了抿唇,下车走近。
“这是白雪,老爷子送我的十岁生辰礼,我养了它二十年,对我而言,它也是我的家人,”他声音低沉,带着几分难得的纵容,又对着白马抬了抬下巴,“记住,这是顾晚初,我的人。”
白雪似通人性,高昂起修长的脖颈,仰头发出一声清亮悠长的嘶鸣,随即安静立在一旁,垂首慢悠悠啃食着青草,温顺又乖巧。
“原来它已经二十岁了。”顾晚初微讶,眼底依旧难掩惊艳,“它真好看,我能摸摸它吗?”
说着便伸手,朝白雪探去。
“顾小姐,不可……”
“晚初……”
霍聿尧与陈最的提醒同时顿住。
两人怔怔看着眼前一幕,满心讶异。
顾晚初指尖轻轻落在白雪颈间的软毛上,它非但没有躲闪,反而微微偏头,温顺地任由她抚摸,乖顺得像只被顺毛的大型犬,半分凶性都无。
“你们刚才想说什么?”她回头,疑惑看向他们。
陈最摸了摸鼻尖,讪讪一笑,“没什么,看来它很喜欢您。”
上次他不过是手痒想碰一下,险些被它踢中。
果然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马,连偏爱都一模一样。
霍聿尧薄唇微勾,对着白雪道,“表现不错,中午让人给你加餐。”
虽然霍聿尧养了它二十年,但有时候还是无法控制它的野性,它若是不喜,哪怕他的话都不管用。
在他的眼里,白雪是他的家人、朋友,唯独不是驯养的牲畜。
顾晚初觉得它实在是太帅了,忍不住拿出手机,递过去,“砚辞,帮我和白雪拍一张照片。”
霍聿尧接过丢给陈最,“帮我们拍一张照片。”
工具人陈最,“……”
他自然地揽住顾晚初的腰,与白雪并肩而立。
陈最换着角度拍了数张,才把手机递还给她。
“顾小姐,我不是专业的,拍得不好您别介意。”
顾晚初翻看着照片,每一张构图都恰到好处,连身后的景致都一并收入画面里,当即弯眼笑道,“挺好的啊,陈助理拍摄技术这么好,以后改行都能专门给人拍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