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本位是古代官制文化的核心。官员不仅拥有权力,还拥有财富、声誉和各种特权;做官首先是一种身份等级,其次才是一种职业。从观念形态来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传统文化基本的价值取向,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古训亦可引申为“唯有做官高”。这主要是因为做官有种种好处。首先,在古代社会分层体系中,元代人分十等,官居第一,即“官”代表较高的社会地位。其次,升官与发财始终紧紧联系在一起。官职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官员除了有正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占田荫客、不纳赋税、不服劳役、年节赏赐、陋规津贴等各种好处。再次,法律还赋予了官员种种特权。王公贵族即使犯罪,亦有“八议”或“官当”制度,即可免于或从轻处罚。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历史悠久、体系严密。特别是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作为考选官员的形式在技术上已臻于完善,其体现的“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精神深为当时欧洲各国所仰慕,并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创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83年,美国卡特总统时期的人事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在中国演讲时说:“当我被邀请来中国讲授文官制度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西方所有的政治学教课书中,当谈到文官制度时,都把文官制度的创始者归于中国”。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中国传统文官制度并没有在近代的社会转型中获得新生,而是随着大清王朝一道覆灭。在欧美国家的侵袭下,中国仿照西方开始了建立近代文官制度的艰难探索。
二、“王莽代汉”源自汉武帝种下的恶果
汉武帝自己是雄才大略,他自己揽权,尚不甚要紧,他死了,他须替他后代小皇帝着想,于是来一位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便出来问题了。汉宣帝以下,霍氏虽败,结果还是大司马大将军外戚辅政,还是内廷权重,外朝权轻,于是有王莽代汉而兴。
让我们简要指出一些汉代制度之缺点。首先在经济方面,土地问题没有解决,形成兼并,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使政府的减轻租税政策,全失功效。至王莽把土地收归国有,此事又激起社会多数人的反对,结果失败了。但王莽的废止奴隶政策,却继续为东汉政府所承袭。东汉时代也屡有废奴的诏令,但只要社会经济情形不变,此项诏令是不会有实效的。
其次说到军队制度,中国地大人众,虽说分区训练各别的兵种,但每年一个月的操练是不够的。中央南北卫,像是常备军,实际上,时期也只一年,数额也仅有七八万人。结果全国皆兵,并不够用。遇到打仗,各地调遣,如会稽吴楚,远赴渔阳上谷,也不方便。所以全国皆兵制,,在中国论,一则军队数量太多,二则训练太简略,调动不方便,结果全国皆兵,弄得有名无实,一旦起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再次讲到政府组织,上面说过,皇权相权是分开的,皇室和政府也是分开的,这话固不错。但中国一向似乎看重的不成文法,往往遇到最大关节,反而没有严格明白的规定。这也可以说是长处,因为可以随宜应变,有伸缩余地。但也有坏处,碰着一个能干有雄心的皇帝,矜才使气,好大喜功,常常要侵夺宰相的相权。并不像现代的西方国家,皇帝私人,无论怎样好,宪法上规定它不能过问首相的事。汉武帝雄才大略,宰相便退处无权。外朝九卿,直接向内廷听受指令。这样一来,皇帝的私人秘书尚书的权就大了。
汉武帝临死时,他的太子已先死,他要把皇位传给小儿子昭帝,他却先把昭帝的母亲处死。他知道小皇帝年幼,母后在内管事不好,但皇室总还需要人管理。以前皇室也得由宰相管,但汉武帝连宰相的事都由他管了,宰相哪里能预闻到宫内事。于是武帝临死,派一个霍光做大司马大将军辅政。这是皇宫里的代表人,霍光是皇家亲戚,有资格来代表皇家。但照理,宰相早就是皇宫里的代表人,他该就是副皇帝,现在皇帝不把宰相做皇室代表人,而在皇宫里另设一个大司马大将军来专帮皇帝的忙,如是就变成外面有宰相,内面有大司马大将军,皇宫和朝廷就易发生冲突。当时一称外廷,一称内朝。大司法大将军霍光辅政,他是内朝领袖,外廷则仍有宰相统治。后来昭帝死,立昌邑王做皇帝,没有几天,又把他废了,另立汉宣帝。当废立时,霍光代表皇室,召集九卿开会。有人说:该请宰相参加。霍光说,这是皇帝家事,用不着丞相政府领袖参加,我们只议定请示皇太后就完了。霍光的一番话,初看好像也有他的理由。他把皇位继承当作皇室私事,皇室事不必要政府领袖来预闻。他不知道皇室之存在,由于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于有政府。所以皇位继承是政府事,并非皇室事。
这并不是我们用现代观念来强说历史,在当时历史情实早本如是。所以在高后四年,曾有一诏书,说皇帝疾久不已,不可属天下,命群臣公议替代的新皇帝。吕后尽专权横肆,并没有说理皇帝不要问朝廷。霍光以后,元平元年,昭帝崩,也诏群臣议所立。可见皇帝世袭,是政府法理规定。若遇皇帝无嗣,及其他变化,仍该按照政府意见公议决定。但这也是一种不成文法,所以霍光得以上下其手。而且霍光纵说政府领袖不必预闻皇帝事,而他仍要召集其他政府大僚来公议所立,可见霍光也是情有所怯,并不敢全违背当时习惯。再就另一点说,原先尚书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而内廷诸职,又隶属于御史中丞,现在皇室又另有一个代表人,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名义来掌领皇帝的秘书处,他不让外面宰相知道皇室事,他却代表皇室来过问政府事,如是则皇室超越在政府之上,那岂不是要出大毛病?所以后来汉宣帝想把霍氏权柄削减,便恢复旧制,仍有御史中丞来管领尚书,如是便由御史中丞透过御史大夫,而达到宰相,内廷与外朝声气又通,大司马大将军便没有权重了。霍家也就垮台了。
就此一节,可见汉代制度,在皇帝与宰相,皇室与政府之间,确是有一番斟酌的。虽没有硬性规定皇帝绝对不许预闻政治的一句话,这也并不是大失错。而且若要皇帝决不预闻政府事,那宰相的任命便成问题。就当是历史情实,既不能有民选皇帝,也便一时不能有代表民意的国会来监督政府。这是历史条件所限,并非一两个皇帝私意要如此的。于是皇室与政府,皇帝与宰相之间,遂不免发生许多的微妙关系。
汉武帝自己是雄才大略,他自己揽权,尚不甚要紧,他死了,他须替他后代小皇帝着想,于是来一位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便出来问题了。汉宣帝以下,霍氏虽败,结果还是大司马大将军外戚辅政,还是内廷权重,外朝权轻,于是有王莽代汉而兴。
王莽便是由大司马大将军而掌握大权的。到东汉光武帝,惩于前失,因怕大权旁落,自亲庶务,于是尚书地位日渐加重。而外朝的宰相,却分成三个部门。本来三公是宰相、太尉、御史大夫,而实际宰相是全国之首领。后来因有大司马大将军横插进来,所以又把此三公变成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三职分别,一个公管领三个卿。在西汉时,本想把此改革来调和大司马与宰相之冲突的,然而这样一来,大司空完全变成外朝官,大司马却依然代表皇室。从前御史大夫管得到宫廷,现在大司空管不到宫廷。不仅丞相改大司徒是失职,御史大夫改大司空也是失职,权重依然在大司马手里。这还是皇家和政府权限划分不清之故。中国此下政府里的所谓御史台,便是循此趋势,由皇宫渐渐退回到政府的。
东汉初年,光武帝的私意,则索性把政权全操在自己手里,三公只是名位崇高而已,实权则在尚书。换言之,则是由皇帝来总其成。所以后代中国人批评光武帝有事无政,这是以往的历史意见。汉光武自身是一好皇帝,明帝,章帝都好,然而只是人事好,没有立下好制度。因此皇帝好,事情也做得好。皇帝坏了,而政治上并不曾有管束皇帝的制度,这是东汉政治制度上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将来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一个大问题。
三、东汉:一个皇权与豪强大族联合执政的王朝
这样的光武帝之所以能够复兴东汉王朝,是因为得到了出生地南阳豪强地主和河北豪强大族势力的援助。这和高祖刘邦与杀狗的庶民一起创建前汉是根本不同的。因此,一般认为东汉王朝是豪强大族联合政权。和惟一的皇帝掌握强大权力的西汉相比,东汉时代皇权较弱,具有与豪强大族协力联合行政的意义。
光武帝刘秀于公元25年即帝位,平定了赤眉等农民军和举兵各地的豪强地主军队,复兴了汉王朝。27年破赤眉之后,渔阳(河北省蓟县)的彭宠、睢阳(河南商丘)的刘永、陇右(甘肃、宁夏)的隗嚣、河西的窦融、安定(甘肃固原)的庐芳、巴蜀的公孙述等,或称帝,或称王,平定诸势力经过了10余年。
这样的光武帝之所以能够复兴东汉王朝,是因为得到了出生地南阳豪强地主和河北豪强大族势力的援助。这和高祖刘邦与杀狗的庶民一起创建前汉是根本不同的。因此,一般认为东汉王朝是豪强大族联合政权。和惟一的皇帝掌握强大权力的西汉相比,东汉时代皇权较弱,具有与豪强大族协力联合行政的意义。
宇都宫清吉认为,这个时代是“完整、优美、和平、稳健、繁荣的时代,但同时也是无生气、形式主义、矛盾、无力、绝望……大扩展的时代”。他指出了儒学的固定化和围绕帝位继承出现的宫廷内部的混乱等,并且,这种情况也可以当作刘邦和刘秀的不同。的确,《后汉书·光武帝纪》中记载的刘秀的容貌和勤奋的性格,和刘邦大不一样。刘秀在青年时代便在长安学习《尚书》,这样的教养和嫌弃儒者,往儒者之冠上撤小便的刘邦的气质完全不同。然而,我认为刘秀作为帝王的品行性格是沿着当时叛乱群体期待着出现“真主”这种《后汉书》的作者范晔所述情节来描写的。并且,“豪族联合政权”这一概念,内容也很暧昧,因而包括豪族和权力问题,我认为对中国古代专制国家论有必要进行理论上的再探讨。
关于“期待真主”问题,木村正雄氏说,农民、豪族“盼望更健全的专制政权出现,以过上像昔日那样平安的生活”。这个专制政权,就是木村氏所说的复兴第二次农田的政权。关于第二次农田也有再探讨的余地,后面再述。刘秀和从起兵时起随从刘秀的很多人都出身于南阳等黄河以南地区,东汉时期的开发中心在南方,这些情况值得注意。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具体探讨南阳地区和南阳豪族的状况。
汉代的南阳郡,是以现在的河南省南阳专区为中心的地区,是面积多达46170平方公里的大郡。郡北有高达1000—2500米伏牛山脉,北接河南郡、弘农郡。西部也是山地,相当于方山山脉的东端,和高达1000余米的武当山相连。东面及南面是高达100—200米的桐柏山丘陵,向东是华中平原,南面与湖北的丘陵地带连接。四面被山或丘陵包围的南阳,呈现的是一块南北长140公里、东西长200公里的盆地状平原。这个平原自北向南有排子河、刁河、湍河、照河、白河、唐河、清水河流淌,在湖北的襄阳附近和流自西部山地的汉江合流。
在平原的大致中心位置有新野市,东北约50公里有现在的南阳市,即汉代的宛城。据说南阳历史悠久,吕尚受封的吕邑就在宛西,有楚申伯之国,其后有申亭。南阳设郡是秦昭王35年(前272年)的事,《史记》对此作了如下记载:“颍川、南阳,夏人之居也……宛亦一都会也。俗雅好事,业多贾。其任侠,交通颍川,故至今谓之‘夏人’。”又记载:“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铁冶为业。伐秦魏,迁孔氏南阳。大鼓铸,规陂池,连车骑,游诸侯,因通商贾之利,有游闲公子之赐与名。然其赢得过当,愈于纤啬,家致富数千金,故南阳行贾尽法孔氏之雍容。”西汉时期在南阳置工官、铁官,户数有47547户,由此可见南阳工商业之盛况。
宇都宫清吉氏在《刘秀和南阳》一文,对南阳刘氏的历史和经济状况进行了精细的研究。参考他的研究,概览一下南阳豪强大族的状况,大致如下:刘秀的祖先是西汉的文帝,景帝之孙刘买被封在南方的零陵郡冷道县的舂陵。刘买之孙刘仁在元帝时以气候恶劣为理由,请求替换封地,移至南阳郡蔡阳县白水乡,将白水乡改名为舂陵乡(前45年)。蔡阳县在今天的湖北省枣阳市西,距南阳市南约100公里,南阳盆地隔越桐柏丘陵。南阳郡除舂陵刘氏之外,还有武帝时封于宛西20公里之安众的安众刘氏、宣帝时封于今桐柏市东复阳之地的复阳刘氏。南阳与宛城隔桐柏丘陵约有140公里。
刘秀之家是舂陵侯家的分支,是受最早兴反王莽之兵的新市、平林兵的压制即帝位的刘玄即更始帝就是春陵侯家之正家。据说刘秀举兵之初乘牛出阵,杀死新野尉得马。因此,我认为和其正家刘氏相比,刘秀的经济实力相当微弱。但是,刘秀青年时代记在胸中的阴丽华(后来的阴皇后)的娘家是新野县的豪族。阴氏在西汉初移居新野,宣帝时突然聚积成巨富,有田地多达700顷。刘秀之兄刘缜举兵,皇后之兄阴识率“子弟、宗族、宾客千余人”从之,进而刘秀的两个姐姐嫁予宛之李通和新野的邓晨。其中的邓氏是世代为高官的名门,是开辟邓氏陂的大豪族。邓氏和刘秀之家有亲交,王莽时代娶了刘秀之姐。在南阳形势未定之时,王莽的同伙新野宰(令)袭击邓氏,烧毁其墓冢时,邓氏宗族怒言邓晨加入刘氏起兵“家颇富足,奈何从妇人之家,受苦劳”,在《邓晨传》中可以见到这样的话。这对于了解刘、邓两家的关系的强烈程度饶有趣味。
这个邓氏和前面提到的阴氏也有姻亲关系。光武帝之母的娘家樊氏是东南方的湖阳县人,是乡里的大姓。役奴婢开辟了樊氏陂,开垦300余顷田地。在田地上建的工作小屋都是很高的楼阁、漂亮的建筑物,田间富有池塘和灌溉用水,据说池鱼和牧畜之类都能够自给。光武举兵的混乱之际,樊宏“与宗亲家属,作营堑自守,老弱归之者千余家”。侵入南阳的赤眉军也未敢进入营堑。新野来歙之家也和舂陵刘氏有姻亲关系。从西汉武帝时代开始,来氏之家将军和官僚辈出。和舂陵刘氏有通婚关系的阴、邓、来氏都是新野的豪族、名家。湖阳的樊氏也是豪强大族。湖阳在桐柏山丘陵地带,在枣阳北方约30公里。刘秀的另外一个姐姐嫁给李通,李通也是宛地的富豪,和刘秀是老相识,誓要辅佐刘氏,并娶了其姐。
樊氏所在的湖阳另有一个豪族冯氏。冯氏在秦灭魏时移居至此,成为大豪族。据说在王莽末年混乱之际“聚宾客,招豪杰,作营堑”,等待应该归属的势力出现。那时和同在湖阳的豪族虞氏反目成仇,此事见于《冯鲂传》。就像邓氏和樊氏开坡垦地那样,我认为冯氏也以陂为中心扩大所有地。或者说在湖阳县,以县城为中心的樊氏和冯氏、虞氏等豪族为中心,结成了聚落,互相进行争斗。特别是耕作者的归属问题给所有地的经营以重大影响。老弱1000余家归于樊氏(《后汉书·樊宏传》),其中从冯氏和虞氏家中逃亡者也一定不少。在同一水系的陂地,我认为围绕排水等问题也会有争斗。
和蔡阳刘氏的通婚,不在蔡阳进行,而是以新野为中心,这种情况也显示了豪族之间的相互斗争。
如上所见,新野、湖阳、蔡阳等南阳诸豪族相互结成婚姻关系,或者互相对立。并且,他们分别造樊氏陂、邓氏陂等陂,各自以此为中心开发土地。邓晨作为汝南太守也修复了鸿郁陂,我认为这恐怕是活用了南阳的经验。
四、释“王与马共天下”
“王与马共天下”,这并不是时人夸张之词,而是一种确有实际内容的政治局面。《晋书》卷六《元帝纪》,永昌元年(322年)王敦兵入石头,元帝遣使谓敦曰:“公若不忘本朝,于此息兵,则天下尚可共安也。如其不然,朕当归于琅邪,以避贤路。”同书卷九八《王敦传》记元帝言曰:“欲得我处,但当早道,我自还琅邪,何至困百姓如此!”元帝此时不敢以君臣名分责王敦,只得委曲求全,企图维持与王氏的共安。他请求王敦不要擅行废立之事,不要破坏“共天下”的局面。如果王敦执意独吞天下,破坏共安,元帝无以自持,就只有避住琅邪国邪这一条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