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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宋官员之高薪养廉

北宋官员俸禄之优厚,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是数一数二的。据《宋史·职官志》的记载,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每月俸钱三百千(即三百贯),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月一百石;地方州县官员,大县(万户以上)县令每月二十千,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禄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数量皆相当可观。

宋真宗时外任官员不得携带家属,而家属的赡养费则由官府财政供应,月供米、面、羊等生活用品。此外,还有“公用钱”(即招待费),如节度使兼使相公用钱可高达二万贯,而且上不封顶,“用尽续给,不限年月”。公用钱之外,又有“职田”。诸路职官,各有职田,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直至边远的小县,尚有七顷。且“外官占田,多逾往制”,由佃户租种,官员坐享其成。

北宋实行官员高俸制,目的在于养廉。这在北宋皇帝及其有作为大臣们的心目中是十分明确的。正如宋太宗所说:“廪禄之制,宜从优异,庶几丰泰,责之廉隅。”(《宋史·职官志十一》)因此,北宋从宋太祖至徽宗,都曾为百官养廉而不断增俸。

北宋少数官员也曾提出高俸养廉问题。如范仲淹在“庆历新政”施政纲领中就提出:“养贤之方,必先厚禄,禄厚然后可以责廉隅”,“使其衣食得足,……然后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范文正公集·答手诏条陈十事》)王安石在熙宁变法期间,不仅增了官俸,而且发了“吏禄”。官与吏习惯上通称官吏,但在宋代,官与吏职能尊卑有严格区别。官由朝廷除授,籍在仕版,考核升迁管理之权在朝廷,且按朝廷规定的禄格领取俸禄;吏则或出于召募,或应于差役,是各级官府及其下属部门的各类办事、管理人员,无俸禄,靠克扣、受贿和侵渔百姓为生。《宋史》对恶吏、赃吏,尤其是狱吏、仓吏、府吏等贪赃掊克乃至致死人命等恶行多有揭露。

如熙宁三年八月,神宗发现仓吏侵克欺盗军粮严重,因而下令创立“仓法”,或称“重禄法”,本着“增禄不厚,不可责其廉谨”的指导思想,首先给仓吏以厚禄,岁额一万八千九百贯。但同时又立法对赃贿者施以重罚:给禄之后,如再侵克受贿,“计赃钱不满一百徒一年,每一百钱加一等;一千流二千里,每一千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徒罪皆配五百里外牢城,流罪皆配千里外,满十千即受赃为首者配沙门岛。”(详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4,熙宁三年八月癸未)

此后,“仓法”逐步推及内外吏,至熙宁六年正月,吏禄总额已达十七万一千五百余贯。王安石曾向神宗表白:“吏胥禄廪薄,势不得不求于民,非重法莫禁,以薄廪申重法,则法有时而屈。今取于民鲜,而吏知自重,此臣等推行之本意也。”(《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

“本意”如此善良,而实施的效果自然是使官吏们的腰包不断鼓起来,但就“廉隅”而言,却不似决策者主观想象的那样乐观。“仓法”刚刚实施时,吏畏重法,且有厚禄,贪赃恶迹稍有收敛。《续资治通鉴长编》在记载上述“仓法”的那段文字之后,有一条小注说:“由是岁减运粮卒坐法者五百余人,奸盗以故不得纵。后推及内外吏,吏始重仍法。”可惜这种情况太少了,而且转瞬即逝。

正如《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所说,“然良吏实寡,赇取如故。”更严重的是吏对“厚禄”并不满足,连王安石也承认:“今吏之禄可谓厚矣,然未及昔日取民所得之半也。”又据《宋史·孙永传》载:“(神宗)时仓法峻密,庾吏受百钱,则黥为卒,府史亦如之。神宗又问(永):‘此法既下,吏尚为奸乎?’对曰:‘强盗罪死,犯者犹众,况配隶邪?使人畏法而不革心,虽在府史,臣亦不敢必其无犯也。’”另一方面,吏给厚禄之后,导致吏人数猛增。《宋史·苏辙传》载:元丰后,吏额比旧时增加数倍,哲宗命苏辙“量事裁减”。吏人白中孚解释了吏额猛增的原因:“昔无重法、重禄,吏通赇赂,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得。今行重法,给重禄,赇赂比旧为少,则不忌人多而幸于事少。”

这就是“事不加旧而用吏至数倍”的奥秘所在。岂止是吏,高俸政策也同样促使官员人数及财政开支激增。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宋冗官冗费》云:“宋开国时,设官分职,尚有定数,其后荐辟之广,恩荫之滥,杂流之猥,祠禄之多,日增月益,遂至不可纪极。”仅以“三班员”(供奉官、左右班殿直)而言,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宋初仅三百人,真宗天禧间已达四千二百余人,而神宗时则多至一万一千余人。由于官吏队伍不断膨胀,国家财政负担也就日益加重。

元祐三年(1088年),户部尚书韩忠彦等向哲宗奏报:“今者文武百官、宗室之蕃,一倍皇祐,四倍景德……而两税、征商、榷酒、山泽之利,比旧无以大过也”,结果就是“大抵一岁天下所收钱谷、金银、币帛等物,未足以支一岁之出”。至徽宗大观三年,经济形势更加严峻,国库耗竭,以至官俸有难以为继之虞。正如御史中丞张克公抗言:“今官较之元丰已多十倍,国用安得不乏!”

在国家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官吏俸禄,提高其物质生活,是必要的,是好事,但如果把它作为防贪养廉的手段,认为“禄厚则人知自重”,“高俸以养廉”,这便陷入了认识上的误区。事实证明,北宋的高俸制并没有“养”出官吏们的廉。

其实,官吏的廉与贪,主要是由其不同的精神品质、人格追求决定的,而不是由俸禄的多寡“养”成的。在同等俸禄的情况下,往往是廉者自廉,贪者自贪。廉者是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贪者则是利用职权,见利忘义,弃廉耻而苟得,鬼使神差,志在必贪。最显著的事例是在“公用钱”和“职田”上。此制目的本在养廉,对此,廉者尽归公有,贪者则“私以自奉,去则尽入其余”(《宋史·向经传》)。其泾渭竟是如此分明!质言之,以高俸养廉只能是一种善良的、主观的愿望,而把现实中人性的复杂性看得太简单了,乃至误认为廉与贪是俸禄的多寡“养”成的。禄厚,终有止境,而贪官赃吏的欲壑则是无底黑洞,决不是任何厚禄所能填满的;且贪官赃吏既无人格,何来“自重”!对于本来就没有的品质,岂是厚禄所能“养”出来的?

以《宋史》而论,如果以熙宁为界,把北宋划分为前后期的话,便会清楚地看到,后期贪官赃吏大大多于前期,在俸禄成倍往上翻的同时,贪官赃累巨万者亦随之增多,至北宋晚期竟出现了以蔡京等“六贼”为代表的贪官集团,使北宋贪贿肆虐之风达到巅峰,北宋的政治腐败也同时达到了极点,终于导致北宋的灭亡。

北宋的高俸之所以未能养廉,还有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在高俸的同时缺少有力的与之相应的防贪惩贪措施。北宋惩贪先严后宽。赵翼《廿二史札记·宋初严惩赃吏》云:“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治赃吏最严。盖宋祖亲见五代时贪吏恣横,民不聊生,故御极之后,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浊乱之源也。”从建隆二年(961年)起,至开宝六年(973年),宋太祖处决贪官赃吏,仅明载《宋史·太祖本纪》者就有十五人之多。

至宋太宗,法犹未弛,继续斩杀贪官赃吏。但后来在处理赃官王淮时,其坐赃至千万,本当杀头,但因他是参知政事王沔之弟,只作了杖一百、降职的处分。由此开了“玩法曲纵”的坏头。“至真宗时,弃市(杀头)之法不复见,惟杖流海岛”,“盖比国初已纵弛矣”。到了仁宗,“则并杖流之例亦不复见”。神宗一朝更加“姑息成风”,“自是宋代命官犯赃抵死者,例不加刑”,倒是诸多反对变法的官员成了严加惩罚的主要对象。由于放弃了对贪官赃吏的惩罚,“仓法”亦弛而不行,长此以往,于是官吏对农民及小商人等弱势群体,横取豪夺,以致怨痛结于民心,民怨沸腾,“盗贼”竞起,杀戮官吏,备极惨毒,以泄其愤。而此时的俸禄及各项补贴,“视元丰禄制,更倍增矣”。对此,史学家赵翼在考察了这段历史之后,慨而言之:“给赐过优,究于国计易耗;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廿二史札记·宋制禄之厚》)

四、中国史上最耻辱的六千女俘

北宋“靖康之难”:

公元1101年,宋哲宗赵煦驾崩,太子赵佶即位,是为徽宗,年号建中靖国。宋徽宗是历史上有名的风流天子和昏君。他以奸臣蔡京为宰相,并重用童贯、王黼、杨戬、朱勔、李彦、高俅等奸官佞臣,使北宋的政治进入最黑暗、最腐朽的时期。公元1118年以后的宣和年间,先后爆发了多次农民起义。宋徽宗虽然镇压和瓦解了这些农民起义,渡过农民革命带来的一场统治危机,但是北方女真族的兴起,却使北宋王朝面临覆灭的命运。

公元1115年,女真族建立金朝后,一直对北宋虎视眈眈。公元1125年,即宣和七年,也就是金太宗天会三年的十一月分兵两路南下,西路由完颜宗翰率领大军从云中府,也就是今天的山西大同进攻太原府。东路军由完颜宗望率领,由平州进取燕山府。两路约定攻下太原、燕山府后,西路军进出潼关北上洛阳与南渡黄河直向东京的东路军会师于开封城下。西路军在太原城遭到宋将王禀率领的宋朝军民的顽强抵抗,一直久攻不下;东路军到达燕山府,宋朝守将郭药师无耻投降,金兵遂**,马踏黄河,直逼东京汴梁城下。

宋徽宗听到金兵南渡黄河的消息后,不敢亲自担当领导抗金卫国的大任,急忙传位给太子赵桓,企图南逃避难。赵桓即位,是为钦宗,改元靖康。这时朝野上下纷纷揭露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李彦、朱勔等“六贼”的罪恶,要求把他们处死,宋钦宗被迫陆续将蔡京等人贬官流放或处斩。

完颜宗望北还,河北一线的战局虽暂时平静,而河东的战事却继续紧张进行着,从靖康元年二月至七月,宋军曾三次动用四十万大军大规模地驰援太原,均被金军击败,致使宋军主力耗折殆尽。

靖康元年六月,宋钦宗因为厌恶李纲屡言备边之策,借入援太原之际,派他为河东、河北宣抚使,强行把他赶出朝廷。八月,李纲因入援太原失利,又被罢去两河宣抚使之职。没想到两个月后,金军再次南侵。完颜宗翰和完颜宗望分东西两路进兵。这时宋将王禀坚守太原已达八个多月之久,因粮尽援绝,九月初三日被攻破。完颜宗翰乘胜南下,直逼黄河北岸的河阳,也就是今天的河南孟县。完颜宗望的东路军也于十月初攻入河北重镇真定府,也就是今天的河北正定。金军的这次南侵已摆出了一举灭亡北宋的态势,然而宋钦宗却一心只想投降,在军事上并不做认真的准备,以致使两路金军未遇抵抗,便顺利向东京汴梁挺进。十一月金军东西两路大军会师开封城下,并展开强大攻势。由于开封城内兵力有限,士气不振,不久汴京就被攻破。

虽然汴京城破,朝廷依然决意投降,但汴京军民不愿作亡国奴,抗敌情绪极具高涨,要求参战的人达三十万之众。金军见汴京军民已做好展开巷战的准备,不敢贸然进占全城。于是故伎重施,提出议和要求,向宋王朝索银要物。然而至此危在旦夕之时,宋钦宗仍不能醒悟,他派宰相何栗去金营乞和,完颜宗翰和宗望却要宋钦宗亲自到金营商议割地赔款之事,宋钦宗不得已亲自进了金营求降,献上降表,并秉承金人的意旨,下令各路勤王兵停止向开封进发,对自发组织起来准备抵抗的民众进行镇压,然后金军大肆搜括宋朝宫廷内外的府库,以及官、民户的金银钱帛。当时正是严冬季节,大雪纷飞,被掳掠一空的汴京军民遭受饥寒无情的袭击,冻死、饿死的人不计其数。宋钦宗的投降政策,使汴京军民遭受无以复加的灾难。

靖康二年正月,金军先后把宋徽宗、宋钦宗拘留在金营,二月六日金主下诏废宋徽宗、宋钦宗为庶人,另立同金朝勾结的原宋朝宰相张邦昌为伪楚皇帝。四月一日金军俘虏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六千多人北撤。宋朝皇室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搜罗一空满载而归。北宋从此灭亡,这就是所谓的“靖康之难”,也称“靖康之耻”。然而更难的苦难还在后面,这是徽、钦二宗这两代宋朝君主做梦也想不到的。

在一般人的眼中,战争仿佛只是男人们的事,女人们则可以远离战场,在后方承受相思之苦以及可能有的功名和不幸。但是,在男权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女人们决没有如此轻松,她们经常成为战争的牺牲品或战利品,往往承受着比男人更多更沉痛的苦难。靖康之难就是一例。

据《开封府志》记载,金兵围攻陷汴京前后,大肆烧杀掳惊,**妇女,无恶不作。除金银财物之外,他们大量俘虏宋朝官员和百姓,其中女性尤多。金人特意索要“女童六百人”。据《瓮中人语》记载,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德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

据《开封府志》记载,在这些女俘中,就有“帝姬,即公主二十一人”。按徽宗共生女儿二十六人计算,除去早夭4人,最小的年仅一岁的福帝姬北行时下落不明外,其余的帝姬则一网打尽了。由城破之日,到天会五年四月一日徽、钦二帝北行,其间女俘死亡很多,如《南征录汇》载:“二十日,信王妇自尽于青城寨,各寨妇女死亡相继。”“二十四日,仪福帝姬病,令归寿圣院。”随后死亡。“二十五日,仁福帝姬薨于刘家寺。”“二十八日,贤福帝姬薨于刘家寺。”可见,这些无辜的女俘受到的**是何等的惨烈!

据史料记载,被金兵押解的第一批有“妇女三千四百余人”,三月二十七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四月二十七日抵燕山,存妇女一千九百余人。”一个月内就死了近一半。活下来的人是幸运的,但等待她们的仍是悲惨的命运。五月二十三日,赵构之母韦后、妻妃邢等宋俘终于到达金上京。六月初七,金国皇帝接见韦后等人,随后赐赵构母韦后、赵构妻子邢秉懿和姜醉媚、帝姬赵嬛嬛等十八人居住在浣衣院。其实“浣衣院”,并不主浣衣之事,实乃军妓营。韦后等十八名贵妇第一批入院。到徽宗抵上京后,这浣衣院热闹非凡。据《呻吟语》记载:“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妇女均露上体,披羊裘。”可见此时这些宋朝的皇室女子已经沦落为娼。

金朝不仅自己享用这些战利品,还把她们赐给南宋出使金朝的大臣以示侮辱。天会六年正月,南宋使者王伦等出使云中,被金国扣押,粘罕赏赐王伦内夫人及宗女四人,甚至还赏赐随行使者朱绩一位宗室女子。朱绩因不接受赏赐,竟被粘罕处死。

天会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北宋宫廷的后妃及宗室女性们经历了她们北迁以后最耻辱的一幕。作为战俘,金朝皇帝命令宋徽宗、宋钦宗、两位皇后、皇子和宗室妇女改换金人服饰,拜谒金人的祖庙。史载“后妃等入宫,赐沐有顷,宣郑、朱二后归第。已,易胡服出,妇女近千人赐禁近,犹肉袒。韦、邢二后以下三百人留洗衣院。”洗衣院实际上是供金国皇帝消遣的场所。由于当时南宋与金处于交战状态,金人将韦氏、邢氏送入洗衣院以示对宋朝皇帝的侮辱。在异族统治者的众目睽睽下,宫廷、宗室妇女遭受的集体侮辱使钦宗的朱皇后感到绝望,面对金朝统治者的野蛮暴行,作为战败民族女性的代表,为了捍卫自己和所代表民族的女性的尊严,履行母仪天下的职责,她选择了以死抗争。受降仪式结束后,朱皇后即“归第自缢”,被人发现后救活,她“仍投水薨”。

在所有北迁的女性中,朱皇后最具有反抗精神,她的这种刚烈行为其后还得到了金人的褒扬。金世宗下诏称赞她“怀清履洁,得一以贞。众醉独醒,不屈其节”,追封她为“靖康郡贞节夫人”。这无疑是对苟且偷生的徽、钦两位皇帝和被**迫害女性的最大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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