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某州事
(权知某州军州事)
知州
(简称)兼指挥军事
监县知某军事戌兵驻县官,兼管军事
宋代之县,分为:
赤县:在京城内
畿县:京城外
望县:四千户以上
紧县:三千户以上
上县:二千户以上
中县:千户以上
中下县:不中千户
下县:五百户以下
知某监事
知县(县令)赤县:正七品
畿县:正八品
其它:从八品掌县之治
县丞
(小邑不置)赤县:正八品
畿县:从八品
主簿
(小邑不置者以尉兼)赤县:从八品
畿县:正九品
其它:从九品
尉赤县:从八品
畿县:正九品
其它:从九品
01。通直郎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02。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宋武职共有52阶。
03。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04。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05。武翼郎武职官第41阶
06。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
07。节级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08。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09。通判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权和知州(知府)共同处理事务,并监督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