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不愿意跟那女人一起住,女人便收拾了姥姥家的一个储物间,独自住进去。过去,她从没进过那间屋子。
六七平方米的小屋里放着张小床,女人正蜷在薄薄的被子里。她走过去,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滚烫。她喊了两声,女人睁开眼,使劲笑了笑说:“给我倒点水,我兜里有钱,你拿去街口吃点馄饨……”那一刻,她的泪“唰”地流了下来。
她哭着嚷:“谁让你这么可怜兮兮的,你上面有妈妈,下面有女儿,谁让你当受气包了?人家那么久没见过你,还不许人家恨一恨你吗?”她哭着趴在女人的身上,那种母亲的温度烫得她心里热热的——青春叛逆的日子,终于远去了。
冬天里第一场雪来临时,她在一家外企,拿到了转为正式员工后的第一笔工资。她很惊喜,居然有5000元那么多。周日,她站在厨房门口“喂”了一声,女人转过头来,她说:“跟我去趟商场!”口气竟是命令式的。
那是她第一次跟女人逛街。进了商场,女人有些发懵。她便拉了她的手,一件件羽绒服让她试。女人说:“彩彩……”她说:“别那么多事,让你穿你就穿。”她知道女人在一个家政公司干活,送米送油,顶风冒雪的,没件羽绒服怎么行?还有棉鞋,一定也要最暖和的才可以……
她看中了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女人说:“我这么大岁数……”她说:“不穿是不是?那出去就不许跟人说你是我妈。”女人赶紧把羽绒服穿上,嘴上说:“就你行!”
从商场出来,两条宽宽的马路交叉成一个宽阔的路口,车多得如同过江鲫鱼。她紧紧攥住女人的手,看着绿灯过马路。车流人海中,她轻轻对她说:“你知道吗?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希望能牵着妈妈的手过马路。那样,车再多,人再多,我都不会害怕了……”
身边的车川流不息,人来来往往。她和她手牵着手,任凭泪水肆意流淌。她知道,那条连接她和母亲的路,终于竣工了。
咸的时候又嫌淡
一
他俩都老了。
最近两年,她很健忘,炒菜时会放双份的盐,泡好的花生米总是忘了吃;睡到半夜醒来,会重新穿好衣服,去各个房间里检查窗户和灯有没有关好;买菜时付了钱却忘了拿菜。她还多疑,半夜起来,摸黑到爸的房间里,几声叫不醒他,便慌忙伸手去探他的鼻息,直到爸被折腾醒了,她才放心地回房去睡。她有糖尿病,视力下降得很厉害,有时会趴到我的电脑屏幕上想看看我写的字,只能看到一团模糊,她便很生自己的气。她总是突然感到忧虑:要是有一天你被哪个地方调走了,我们老了,不能跟你去,谁来照顾你?
他的脾气还是那么暴,妈熬的粥糊了锅底,他一闻味儿就摔筷子。有时他故意挑刺,菜淡的时候说咸,咸的时候又嫌淡,非吼上几嗓子才舒服。他的记忆力衰退得厉害,看过的电视情节第二天就忘了,代我去银行取钱,光密码就打电话问了三次。他好像越来越胆小,心口痛一下就很惶恐,平时精神很足却忽然贪睡,也让他感到不安。有一次他推着我去逛商场,在男装柜台看中一套浅灰色西服,换上后去照镜子,他被镜子里那个一头灰白头发,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头吓了一跳,转身问我:“妞儿,爸爸已经这么老了吗?爸爸从前穿上这样的衣服很帅呢。”然后就伤感地说:“不知道爸爸还能陪你多久……”
是的,他俩都老了。看着他们一天天走向衰老,是件残酷而无奈的事情。我无法计算他们还能陪伴我的时间,只觉得这样的每一时每一分,都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二
二十多年来,我和他俩分开的时间屈指可数。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是梦想高飞的。听不得她的粗声大嗓,看不得她胡乱披件衣裳翘着一头乱发的邋遢样子。还有他,虚荣,爱吹牛,没有个主心骨,脾气那么坏,动不动就和她吵架。家像是战场,到处弥漫着硝烟的气息。
那时候,我是梦想要逃离的。年年第一的好成绩,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一个离开的机会。到县城读高中后,耳边没有了她的唠叨和他的怒吼,忽然之间世界变得如此安稳静好。我走在桂花飘香的校园里,脚步都是愉悦飞扬的。
可是,仅仅两年之后,我便被打回原形——读高三那年,在过马路时,我被一辆车给撞了。
躺在医院的病**,听着她在门外哭得肝肠寸断,看着他蹲在我床边一声不响,我心里充满绝望。从此不再奢望离开,因为我的腿成了摆设,再不能给我行走离开的机会。上帝用这样一种方式,再次将我搁置在他们中间,似乎是在考验他们:这样一个孩子,你们还要不要?
她还是那么邋遢,大清早蓬头垢面出去为我买早餐。他脾气还是那么坏,那次一个新来的护士给我输液,针头连换了5个地方都没找着血管,他便恼了,一把推开人家,拿着热毛巾敷在我手上,回头冲护士嚷:“瞧瞧把妞儿的手扎成啥样了,你以为那是木头啊?”
他背着我,去五楼做脊椎穿刺,去三楼做电疗,再去一楼的健身房,在双杠旁边练习走路。五十多岁的人了,一趟下来累得气都喘不过来。我趴在他背上,在他耳边说:“爸,以后要是没人要我,你可得背我一辈子。”他笑我:“你这么重,不赶紧学会自己走路,谁背得动啊?”她跟在后面,想帮忙又使不上劲,嘴里咋咋呼呼的,让他抓紧我的腿,让他停下来歇歇,让他注意脚下路滑。他和我都听得不耐烦,免不了顶她两句,她便赌气不理我们。但不到两分钟,她又唠叨开了。
三
以前,他靠着一手电焊的手艺,开了个电气焊维修铺,给人修修补补,日子也还过得去。我病了以后,他俩带着我东奔西跑看病,钱花光了,铺子没人打理,也关门了。可是还得生活,他就在建筑工地上给新建的楼房焊楼梯和钢架结构。工头开始不要他,嫌他年龄大,不能上脚手架,也怕活重他支撑不下来。他百般恳求,仗着手艺好,才留下的。
每天早上5点,他俩准时起床,一起陪我练习用双拐走路。然后他上工地,她在家照顾我。晚上他从工地上回来,脸都顾不上洗,先奔到我的房间里,看我好好的才放心。他一个月挣的钱,全都给我买了药。没完没了的中药西药,直喝得我后来看见药就想吐,却一点效果都没有。
我不能再去学校了,每天坐在房檐下,看天看地看墙角的蚂蚁,心越来越敏感,怕见人怕天黑,容不得他们对我丝毫的忽略和怠慢。有一次她给我倒水,水太烫,我抬手就掀翻了床头柜,水壶茶杯药瓶哗啦啦碎了一地。她受不了我突然变坏的脾气,一把扯下身上的围裙摔在地上,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冲我嚷:“就是你雇的保姆也不能这么粗暴吧?老娘我还不伺候了……”
她真的走了,没有她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听不到她絮絮叨叨的抱怨,家变得一片沉寂。我躺在**,盯着天花板,心一点一点跌入黑暗的深渊。我突然害怕起来:她不会真的不要我了吧?
然而她很快就回来了,捧着一堆旧杂志,若无其事地对我说:“在外面遇见一个收破烂的,我看这些书兴许你还能看,就买回来了。十几本呢,才花了三块钱……”她很为自己讨了便宜而得意。
那天晚上,我迟疑地问她:“要是我再惹你生气,你会丢下我不管吗?”她答非所问:“我根本没走远,怕你有事叫我……”
他们俩都没念过几年书,没什么文化,可是我喜欢书。他在工地上看到谁有书,一定会死乞百赖地跟人家借回来给我看,她看见别人包东西的报纸,也会揭下来带给我。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学着写东西,渴望用一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慢慢开始发表一些文字,他们便拿着有我文章的杂志四处跟人炫耀:“别看我家妞儿天天在家里坐着,可比你们知道的多呢。这书上的字就是她写的……”他们俩都成了我的超级“粉丝”,我也确确实实成了他们最宠爱的宝贝。有一次我跟她说我要写长篇小说,然后又说写长篇很费精力,有个作家就是写小说累死了。她便很紧张,连说那咱不写小说了,人没了,写得再好有什么用?
四
就这样,一段路,三个人,相扶相携,磕磕绊绊,到今天已经走了29年。
他们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他血压高,心脏也有问题;她糖尿病十多年,最轻的感冒都能引发一系列病症。那次陪他们去医院看病,在医院门口,他将代步车停在向阳的地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盖在我腿上,又叮嘱我在车上等着,不要着急,才和她相扶着进了门诊部。
我看着她挽着他的胳膊往前走,很相爱的样子。可是,那苍老的背影迟缓的步履,还是把我的心深深刺痛。旁边一起看病的老人,都是由子女搀着进去。而我却只能这样坐着,等他们回来。我想象着他们一个一个窗口挨着去排队,挂号,化验,检查,互相安慰,等待结果,谦卑地笑着跟人打听化验室在几楼,忐忑不安地躺在CT机上……心就火辣辣地痛。
有泪从眼角慢慢溢出来,无可扼制。
请相信女儿,我一定可以学会自己能学会的一切,到了那一天,好好地照顾你们,就像今天你们照顾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