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笔趣屋>下辈子别让我再遇上你 > 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

曾经的朋友

午夜零晨,在欢乐的气氛下结束一天的工作。出到大厅,看到两个熟悉的人影,那是我的两个好友兼室友,她们来接我下班!

我的工作,是在一家麦当劳餐厅当服务员,每天六到八个钟的上班时间,但是上班的时间却是不定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每一个钟都会有人上班,每一个钟也都会有人下班!那天,我上的是晚班,四点到十二点。我的两个好友,在同一个城市上班,但是工作不一样,上班的时间跟地点也不一样。

我跟婷以前同是在麦当劳上班,只是她到后来换了工作,也在附近找到了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而凌若是婷的朋友,就这样,我们三个经常在一起玩,最后也就同住在一起。转自:

三个人挤在一间小房子里,我们的第二个家,叫做“小房子”那是凌若跟婷取的,后来我也就跟着她们一起叫。“小房子”里面有两张床,我自己一张,她们两人一张,凌若是后来住进来的,她是婷的知已,所以她们两个睡同一张床。婷是先认识我的,而凌若是在一次工作上跟婷结交成好友的!但是她们两个的感情却是无人可替代的。

凌若是个很细心的人,很会照顾人,也很会体谅别人!听婷说,她之所以会跟凌若成为好友,是因为在她们刚认识彼此不久时,婷脚受伤了,要开刀,婷是外省的,家人都不在这边,而凌若那时知道后,就一直陪着婷,帮她买菜,做饭,婷说,凌若以前从来没做过饭菜的,但是对婷,却像一个母亲一样,什么都帮她。从一楼背到八楼,婷动手术时,凌若也一直陪着婷,甚至在手术室时看着婷,陪着婷!那段时间,凌若请了几个星期的假,一直陪着婷到脚差不多好了才回到工作上!之后,婷跟凌若就成了知已!

而我跟婷之所以住一起,是因为当时我们都在找房子,在餐厅里刚好我跟婷比较谈得来,婷上早班,我上晚班,我们的工作不是婷接我的班,就是我接婷的班!婷是个比较容易相处的人,就这样我们成了工作上的好伙伴,也因此成了好朋友!我是一个不善于言谈的人,我之所以跟婷成为好友,是因为她有一张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是微笑着的脸,还有她的平易近人!

凌若很喜欢吃麦当劳,当她无聊时就会去买一杯可乐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认识我跟婷之后,她去的机率就更频繁了,经常都会去等婷下班,那时的我真的很羡慕她们两人有如此纯真的友谊。

有时凌若跟婷下班后也会去找我,等我下班后三个人一人买一支冰激凌吃着一起回家,不过大部分都是三人你追我赶地回到宿舍。我大部分上的都是晚班,等我下班时已经是零点了,回到“小房子”后,刚倒在**,又被她们拉起来,不是吃夜宵就是在到附近广场吹风聊天,虽然工作了一天很累,但跟她们这样一起,却一点也不觉得累了,心情不好也丢到一边去了,跟着她们一起疯,一起聊天,日子过得特别快,那时的我是快乐的!她们也是快乐的!

快乐的日子总是不长,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有一段时间,婷跟凌若发生了点小予盾,后来的事我也就不清楚了,凌若走了,“小房子”剩下我跟婷,没有了以前三个欢乐的笑声,也没有人再把我半夜拉起来吹风聊天了。“小房子”变得很清静!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婷的身边多了很多朋友,一些很会玩,喜欢泡吧的朋友。每天零晨两点到五点,我总会被开门声吵醒,婷白天上班,晚上就跑到酒吧,她很会喝酒,也比以前更爱玩了,我跟她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现在的她一天不上酒吧,就闷得慌,每天半夜都是一身酒味回来。用钱也不比以前了,以前她会按时交房租,但是自从凌若走后,她就把用来交房租的钱拿去做头发,买衣服,三天两头就换一个发型,换一次又是几百块,衣服越穿越短。交房租的钱也就一拖再拖。至于婷,我也不再管了,我跟她,也从以前的无话不说

,到无话可说,她忙她的,我忙我的,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人,似乎已形成陌路!

后来我辞职了,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白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学校里,因为我知道,要想找一份好的工作,就要有一定的本事,有自已的特长,我很努力,很积极地上课,希望自己不再颓废。希望下一个站点是我一直期待着的。

现在,来到了这里,也找到了另一份工作,但是却找不到从前的快乐!转自:无忧生活网

怀念!每一天,我都会想起那一段快乐的时光,想起那两位我曾经的好友,她们是否也跟我一样怀念,一样想念从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虽然已没有联系了,但是你们在我心里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婷:还是经常到酒吧吗?有没去上课?明年可以拿到毕业证了吧!真心地希望你过得好!

凌若: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无聊了吧,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还是在细心地照顾身边的朋友吗?希望寂寞的时候偶尔会想想我,除了婷,我也一样可以跟你分享快乐与忧愁的!

草戒之友情

记得曾有人说过:友情是没有翅膀的爱情。我刚听到这句话时,也曾一头雾水,友情怎么会是爱情呢?没有翅膀的爱情?如果这句话是针对两个女孩的友情来说的,它也同样正确吗?是不是说这两个女孩的友情已经很深很深,但又不是爱情,没有翅膀的爱情就不是爱情了只能是友情,深深的友情,是这样的吗?

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句话,但我一直地一直地思索也无法读懂其中的意蕴,直到后来遇到了好友晶,我才开始在我们的友情中慢慢潜析出这句话的意蕴。

晶是一个文静又精灵的女孩,而莹我是一个喜欢调皮捣蛋的鬼灵精。每次舍友见我俩又开始在宿舍里“大闹天宫”、“翻云覆海”地嬉戏时,总无奈地用我俩的名字的谐音解释道:“你们果然是‘精灵’(晶莹),你们前世一定是一对淘气得让人头痛的‘精灵’。你们前世一定是天生一对。”这时,晶和我总是相视而笑,彼此读懂了对方的眼神:“是的,我们前世一定是一对精灵,今生来做一对好姐妹。”

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爱情,但它的浓稠程度丝毫不见得比爱情低。

如果说爱情最后确定在一枚钻戒上,那么友情是否可以最后确定在一枚草戒上?

大学开学初是艰苦的军训,军训操练完毕后我们穿着军服坐在草坪上参加军训总结大会。上有上说,下有下语。我和晶躲在席台前下方窃窃私语,时不时嘻嘻哈哈笑起来。

要知道,为了考取大学,有多少人寒窗十几年,一直地忍受着心灵爱情悸动的折磨,一直地忍住寂寞不敢去拍拖,只为能专心过独木桥。而现在,我们终于走过了独木桥,终于可以放松地吁一口气了,内心对爱情的渴望在这个时候也如一直沉默的火山开始蠢蠢欲动将要爆发。

毕竟,我和晶都是寂寞的人,都开始强烈期待爱情雨滋润我们那干涸了二十年的心,但开学刚一个月缘分的步伐也没来得那么快。还好,至少我还有晶,晶还有我,我们可以彼此依靠彼此减少对方的一丝寂寞。我们互相暂时地站进了对方为对方等待的他出现在身旁留出的一个空位上。这就是友情,它不能替代爱情,但它能填充些许空缺并带来温暖。

我和晶百般无聊地聊着天,一边也无聊地一根一根拔着地面上的草。不自觉地,我将草编绕成了一枚戒指,一枚草戒。看着一脸笑意的晶,我居然有一丝的感动,我想至少这一刻她是开心幸福的,哪天她做了新娘一定是世界上笑得最甜蜜的新娘。这一刻我动情了,为晶的笑容而感动至触动。我拉过晶的手,将草戒套进她的手指,笑着说:“晶,我知道你不要墨尔本的翡翠,我亦知道你不要钻戒,那我就送你一枚草戒吧!草戒定情,我不管,天涯海角你都只能是我一个人最要好的朋友。”晶先是苦笑不得后而**上一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将我的心笑得亮堂堂的。就这样,我和晶淘气地嬉闹着,晶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也回以我一个草戒。呵呵,或许我俩都没有想到,自己戴上的第一枚戒指,居然是一枚草戒,友情之戒。这就是友情,爱情可以姗姗来迟,但友情却是需要的,一直都需要的。

一年之后,我和晶都开始拍拖了,我们都寻找到了各自的他,这不但没有使我们的友情冷化,相反地我们的友情在彼此倾诉和倾听对方爱情故事中更深更深。爱情或许是甜蜜的。但爱情的蜜是来自自己的他的给予,甜则需要通过与好友分享得到认同才显得它更甜。我们就是在甜甜的味道里,进一步融化了我们的友情。

晶有晶的他,我有我的他,但我们各自的他都在遥远的异乡。异地恋多少让人有点无奈的,跟他一起相爱他却不能时刻陪伴于你身边让你依靠,将相思之丝拉得那样绵长。其实有时候,即使自己已身处爱情的糖罐中也依然会感到寂寞,因为伸出的想让他牵住的手,只能悬在空中,异地的他也是有心而手不及。

是不是爱情的寂寞同样需要友情的牵手?

一直地一直地,我都很喜欢张智霖演唱的《十指紧扣》,那是一种让人依恋的感觉,依恋歌中带给人充满想象的十指紧扣的感觉,正如歌词所述:两个人手拖手的感觉真系好,两个人手拖手真系勿嘢都可以感觉得到。

在没有各自的他陪伴在身边的日子里,我和晶拉起了手,一直地一直地十指紧扣。那是对爱情寂寞的一种抚慰。记得有一次,我和晶去溜冰,因为我们是第一次溜冰,所以只能够彼此扶持,紧紧地十指紧扣。在一次次的滑翔中,在一次次跌倒之后彼此仍紧紧地十指紧扣中,我读懂了《十指紧扣》爱情之外的另一种情谊:两个人手拖手的感觉真系好,两个人手拖手真系勿嘢都可以感觉得到,可以感觉得到我们的友情走到边一度。我内心的回答是:这一生。我想晶也应该有这种感觉。这是一份深深的彼此默契的友情。

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爱情,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浪漫,友情是一份可以在各自拥有的爱情升温之外也随着升温的情谊。不管爱情有没有,友情却一直有;不管爱情在不在,友情却一直在。

草戒定情,从此十指紧扣。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晶的这份草戒之友情,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晶十指紧扣的画面,它刻在我的记忆深处,它沉淀在我的情感深处。这是一份值得我一辈子珍藏的情谊。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